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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参加社团活动可别上了“李鬼”的当

  据新华社北京月14日电 新春佳节,一些协会、商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纷纷开展活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参加这类活动务必留心这些机构是否合法,防止被骗敛财。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多数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主要目的它们往往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收取费用。不少非法社会组织冒用国家战略、冒用党政机关名义,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
  据介绍,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迷惑性很强,很多非法社会组织在名称上类似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或者国际性社会组织,网页宣传上抄袭合法社会组织的官网内容,使得社会公众难辨其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从冠名上看非法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等“高大上”的名头;从业务范围上看,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
  要识别这些社会组织是否为“李鬼”,其实也不难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示,通过其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 h t t p:/ www.chinanpo.gov.cn index.html),或者关注其“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均可查询。或者关注其“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均可查询。同时,公众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也可向民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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