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倩)近日,日照海事局岚山海事处现场执法人员对靠泊于某港口泊位的“华XX”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正在卸载的货物为黄沙土样物质,船舶代理向港务公司提供的货物名称为“白云石”,而在上一港缴纳港口建设费申报的名称是“石灰石”,货主涉嫌瞒报货物少缴港口建设费。
经立案调查,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轮本航次《船舶载运货物清单》《水路货物运单》《货物交接清单》以及贸易合同等单证,并对相关责任人做了详细询问,确认了该违法行为,日照岚山海事处依照《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应缴纳的港建费进行追缴,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港口建设费是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的,向进出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及从事水域过驳等装卸作业的货物征收,专项用于港口建设的国家政府性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