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四月八,蒜薹掐。
小时候,是那么馋,新蒜刚开始窜薹,小伙伴们就约着一起去偷来吃。都是一个村的,偷谁家的呢?大家都望着我。那时,我是一个“孩子头”,最终拍板定了:“偷我家的!”于是,蒜地里一片狼藉。
当天心里就有些忐忑。果然,回家就挨了一顿好打。
印象中这是我第一次挨揍,好像也是唯一 一次。
后来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小伙伴们偷豆的一节,那个提议偷自家豆的孩子,这就是我啊,读来也就格外亲切有味。
为什么要偷自家的呢?母亲曾教导我,人家的东西再好也是人家的,馋就好好自己挣,挣不到就拉倒,也不能落个偷名。
其实,当时大家都兴奋而踊跃,纷纷要求偷自家的。作为决策者,我考虑得比较多,偷谁家的,大家都不会有意见。但我知道,无论偷谁家的,都免不了挨家长一顿打,可蒜薹那么美味,算了,偷我家的吧!
偷自家的,不算偷,顶多算是引狼入室。
物有所属,心有所归,不管是人是物,从小到大,我从不觊觎别人的美好。
因为,不偷,是母亲给我立下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