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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
——记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范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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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费洪芹
  走进大象国际办公楼二楼,穿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熙熙攘攘的人群,记者来到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法治工作室。
  “这个还是要按照程序提供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要不然作为开发商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张办公桌前,范洪主任正在跟一位前来咨询的公司负责人作解释。
  忙碌、认真、热情是这位年逾天命的不动产登记法律工作者留给记者的深刻印象。“今年很荣幸又被日照仲裁委受聘为第六届仲裁员,我的专业领域是商品房纠纷,上半年参与了近20件仲裁案件。”范洪说道。
  “事无大小做到最好”才是责任担当。每次参与仲裁案件,当面对涉及不动产争议的当事人,范洪总是认真对待,用自己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诠释“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
  (一)
  “从1994年进入房管部门工作,大概在2000年受聘仲裁员。”范洪介绍说。
  他表示,一方面自己所在的部门涉及土地、房屋,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4月,市国土资源局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不动产登记法治工作室,让他储备了大量不动产方面的法律政策;另一方面,受聘仲裁员让自身的专业得到了有效发挥,两个角色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记者环视法治工作室,面对面摆放的整齐桌椅、宣传栏里“登记有困难、请您找小田”的服务品牌,一下子明白了范洪每天的忙碌所在。
  “我参与的不少仲裁案件,有很多当事人就是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购房相关的专业知识缺失,以致于产生纠纷,即便是仲裁成功了,但是维权路走的也是磕磕绊绊。”范洪说,“所以我经常告诉前来咨询的群众多了解一下房屋方面的法规政策,主动跟他们普及一些专业的法律知识,希望他们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不动产的合法权益。”
  (二)
  作为一名仲裁员,范洪认为,“一裁终局”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公正、效率、经济和权威,而“仲裁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
  做什么事都要讲究认真。“我所在的法治工作室处在国土部门各管理环节的最末端,但却处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无论事情大小都马虎不得,这也让我在参与仲裁案件时,时刻铭记不管是标的额大小,都不能忽视,必须认真负责。”范洪说。
  的确,对正义而言,操作法律人的素质比操作法律的内容更重要。“当事人之所以愿意将纠纷交给仲裁员解决,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对仲裁员公道正派的信任。”范洪解释道。
  高度的专业素养、高效的纠纷处理能力、高尚的职业操守……正是基于对仲裁员职业的深刻认识,范洪以高度的责任意识,注重专业知识与办案技巧的结合,平衡利益、居中公断,促使案件得以快速高效公正解决。
  (三)
  人生易老而奋斗的心不会老。范洪表示,他很珍惜仲裁员这个身份。
  “不管是日常从事不动产登记还是作为仲裁员处理商品房合同争议,时代在变,活到老学到老的心态就得一直保持。”范洪坦言。
  的确,在当今新知识层出不穷的时代,房地产政策法规也是不断更新。近40年的工作经验告诉范洪,始终保持一颗学习之心是成为专业型仲裁员所必需的。
  “我们工作室有60后、70后、80后、90后,我作为60后从那些青年人那里学到很多活泛的思维,只有时刻掌握高超的和谈调解技巧,才能正真当好仲裁员这个角色。”范洪说。
  此外,范洪还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服务,走进社区、广场、公园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对群众关心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疑答惑。
  “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范洪说,看似冰冷似铁的律法,加上温暖如春的奉献,就会成为真正的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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