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传玲)今年以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在执法过程中践行“721”工作法,切实增强了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
服务前置,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适应城市环境变化,把“被动管理”转向对问题根源的治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绩效的最大化和最优化。
社会参与,变“单向管理”为“全民共建”。为有效推动“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深入人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创新,推行实施具有莒城特色的“街长制”模式。
细化责任,变“突击整治”为“网格管理”。为有效解决执法工作中“整治-反弹-整治”的城市管理怪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专业化处置、一体化运行”为主线,完善“四长”管理机制。同时,探索创新“C+1+N”新型执法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落细落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