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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对法官进行履职监督,从专项工作评议变成对具体个人履职的评议,从要求办理落实到事后监督测评,岚山区——
人大监督逐步走向精细化

  
  本报讯(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林庆昇)“我受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对区法院部分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请予审议……”9月30日,在岚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里,履职评议工作进入了最后环节。
  台上,报告人汇报着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台下,26位岚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聆听,并不时低头做着记录。当天,在岚山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常委会委员们对岚山区法院10名被评议法官进行了集中测评。
  岚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海安介绍,开展对法官的履职评议,是岚山区人大常委会创新方法、填补任后监督“空白”的首次尝试,使评议从只对事不对人变为选定人考量其工作得失。这一变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从专项工作评议变成了对具体个人履职的评议,从要求办理落实到事后监督测评,人大监督正逐步走向精细化。
  “‘法检’人员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他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把对办案人的监督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很好地统一起来,可以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丁海安介绍,探索对法官、检查官的履职监督,岚山区尚在起步阶段,今年只对区内部分员额制法官进行监督评议。
  通过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评议对象,由评议对象在全院干警面前作述职报告,进行无记名测评打分,到个别谈话推荐,再到履职评议小组深入评议对象工作场所,抽查评议案件,走访同事、律师、案件当事人以及人民陪审员,还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对象公开庭审等,通过内部测评和外围调查,对法官的政治素养情况、业务素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勤政廉政建设情况等4个方面进行全方位“体检”。
  为期5个月的履职评议在常委会集中测评中结束了,这并不是“考察”的终点,评议结束后,岚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还将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回访谈话了解,使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
  岚山区法院范学青是一名被抽中的法官,他的“应考”成绩十分优异。“没有先例,我对这几年办结的案件进行逐一梳理,查漏补缺,认真准备自查材料和履职报告。”范学青说,评议不是走过场,调查之细、评议内容之广,是他始料未及的。范学青坦言,履职评议活动在“两官”群体中形成了震慑效应。
  据丁海安介绍,接下来,该区人大还将继续开展探索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制度,将“两官”的履职测评进一步完善,并使之具体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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