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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刘加顺主持

  本报讯(记者 秦钊)10月26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加顺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森勋、郑玉霞、郑加贵,秘书长赵文胜及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初审意见,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向纵深迈进,实施更加有效的国资监管,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茶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茶产业发展,产业布局不断优化,成为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产业支撑。会议同意市人大农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推动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着力打造“日照绿茶”品牌优势,切实提升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水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审判、检察机关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会议同意市人大内司委提出的初审意见,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任务,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发挥科技助推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滨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表决通过了《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根据立法工作程序,《日照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表决通过后,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7位委员围绕违建和占道经营执法监管、业主委员会职能作用发挥、弱电“三线”治理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分别进行了询问,市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信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回答询问。
  副市长高月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益民,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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