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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教体局
加强现代学校治理 推动教育转型发展

  本报通讯员 张庆明
  近年来,五莲县围绕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入手,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实施第三方评价,逐步从“管理”向“治理”转变,积极构建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治理新格局,推动了全县教育转型发展。

  加强顶层设计 切实推进科学治教
  要真正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教育主管部门就要敢于自我革命,实行简政放权,同时做好“放管服”结合,即在“放”的基础上,对“管”进行变革和创新,在“服”上提质量,着力破解体制机制弊端,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理清职责权力转变管理职能。县教体局对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责任清单、安全隐患清单、重要事项清单等进行梳理,对“管什么”“为什么管”“如何管”给予清晰的界定,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到位,划清边界,明确职责。同时,着眼于全县教育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树立“把学校的事情交给学校办”“教体局就是为学校服务”的工作理念,以问题为导向,主动转型,精准服务。为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局班子成员、科室站负责人包联学校制度,每周至少到1处学校,坚持“指导不指挥,参与不决策”的原则,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建立制度流程与标准。县教体局制定出台《五莲县教育局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党委、办公会等会议议事决策程序,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决策风险。在制度建设上,先后修订或制定各类制度规定40余项,初步构建了涵盖程序性、规范性、评价性和奖惩性制度体系。在制度落实上,坚持推行“流程化”管理,制定《五莲县中小学学校事务流程与标准(试行)》,从行政、学生、教育教学和后勤管理四部分48项不同工作的流程和标准进行了界定和规范,实现了“制度管人,流程管事”。
  实施有效防控和监管。面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招聘4名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对全县学校、幼儿园各项制度、合同、财务、人事等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学校重要事项都要咨询法律顾问,有效降低风险与隐患。专门成立审计办公室,把财务管理和审计分离,将所有学校幼儿园、机关科室站全部列为审计对象,将财务收支、资产负债规模、廉洁自律、制度落实等情况全部列为必审内容,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提拔或任免学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盘活人力资源 释放自主管理活力
  教师队伍是学校治理的重要因素,有效激发教工教干的内生动力,是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的关键,是由“他治”到“自治”的重要实施者。
  深入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改革传统的校长任命方式,由原来的以“委任制”为主,变为现在的全面推行“选聘制”,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彻底打破校长终身制,让校长由“行政人”还原为“教育人”。校长选拔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伯乐相马”变为专家学者的“专业赛马”,从政治素质、职业素养、专业标准等方面全面考量,强化专家评审作用,让真正懂教育、干教育的人当校长。在职级制考核方面,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校长职级评定、岗位聘用、职级薪酬发放及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校长责令退出,逐步建立起校长选聘、职级认定、考核评价、交流退出机制。
  全面实施校长组阁制。制定出台《关于学校干部管理意见(试行)》,全面赋予校长用人自主权,学校干部选聘让校长说了算,真正选出适合学校发展的班子队伍。目前,通过校长提名、竞争上岗等方式,全县共选聘副校级干部70名,中层干部414名,学校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学校管理实现“专家治校”。同时,实行新任学校干部任职宣誓制度,全面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扎实推进“县管校聘”工作。县教体局把“县管校聘”作为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力资源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城乡教师交流、学科镇域内走教、挂职基础上,通过调配、支教、交流等途径,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平稳顺利地打破了师资配置的体制障碍,实现县域科学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全县389名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占全县专业教师的十分之一。

  关注多元主体 着力推进民主治校
  学校是教师、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如何实现权力合理分配,在学校内部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治理结构,是推进民主治校的重要举措。
  夯实民主治校基础。一方面健全学校章程。各学校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经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教代会审议等程序,建立学校章程。县教体局对学校章程制定跟踪指导,并进行审核,全县中小学全部实现了“一校一章程”。为确保章程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县教体局聘用第三方对学校健全六大治理机构、职权界定分配、议事规则执行等章程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成绩纳入学校综合考核,全县学校基本实现“照章”办学。另一方面构建学校组织架构。在校内,深入推进学校党组织会、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会等组织建设,完善学校议事规则,规范机构人员组成、职权分配、职能发挥等,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在校外,依法建立健全社会参与学校管理机制,探索试行家长、社区、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形式介入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完善社会化评价体系。
  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一是坚持教代会制度。对学校行动纲要、战略规划、人事聘任方案、工资分配制度、职称推荐方案等,凡涉及到全体教师切身利益或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或杰出校友担任校务委员,并积极探索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规则。校务委员会对学校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发挥其在学校民主决策中的作用。
  实施民主管理。一是保障学术委员会学术支撑作用。在学术管理方面,各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使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确保学术委员会拥有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的话语权,同时赋予学术委员会对教师评价、职称考核、岗位聘任等更多的管理职责,以发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深入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的作用。二是增强学生学校治理的参与感。在涉及学生管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后勤服务等事务时,邀请学生参与。在全县推进“6S”精致管理中,让学生成为“6S”管理的主体,从“6S”管理进班级、进教室开始,继而进宿舍、进家庭,把养成教育之根深入学生心灵;在校服款式选择上,邀请学生参与款式选择和样式设计,充分尊重学生的参与权。三是发挥家委会参教议事作用。县层面,成立县级家委会联合会,制定《五莲县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联合会章程》,设立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家长驻校、研学旅行等工作。在学校,探索建立社区家长委员会,打破年级、班级界限,以社区为单位,组建成立社区家长委员会,与学校三级家长委员会“纵横结合、优势互补”。目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共建立校级家委会47个,三级家委会覆盖学校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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