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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办“六项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 通讯员 王孝旭)近日,市仲裁办印发《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唱响“创新、落实”工作主旋律,采取六项工作措施,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稳定、优质高效的法治和营商环境,为加快我市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仲裁力量。
  这六项工作措施包括:当好“店小二”服务园区和企业。加强与有关园区、企业的联系,主动靠上服务重要经济发展领域,根据园区、企业和广大市场经济主体需求即时上门提供不同形式的仲裁法律服务,提供不叫不到、随叫随到的“店小二”式仲裁服务。
  扎实开展仲裁“七免费”服务。每年开展一次仲裁服务“进100企”工作活动,以大企业、新企业、骨干企业为重点,根据企业需求上门开展免费培训法务人员、定制合同文本等“七免费”服务活动,为有后续服务需求的企业“私人定制”服务模式、服务人员、服务内容,目前已上门服务企业75家。
  高效公正仲裁经济纠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程序灵活、当事人意思自治等优势,公平、公正地仲裁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全面落实“案结事了人和”的日照仲裁理念,“少敲锤子、多解扣子”,边审边调、调裁结合、以调为主、能调不裁,“仲裁确认”各类调解组织出具的和解(调解)协议的效力,全力引导纠纷企业化解纠纷、消除隔阂、继续合作,今年以来案件调解率达到64.4%。
  切实减轻涉案企业负担。全面落实依申请对困难企业缓收50%仲裁费、采取简易程序和书面形式审理、实施分步结案措施“三项措施”,简化仲裁程序,提高结案效率。
  努力维护涉案企业稳定。坚守不能把经济纠纷案件办成上访案件、不能把个体案件办成群体性案件的办案底线,深入落实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仲裁建议书、慎用少用查封账户等财产保全措施“三项制度”,落实《风险告知书》《仲裁建议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前告知书》《温馨提示书》“五书”工作法,切实维护涉案企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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