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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执行团队爆发大威力
——岚山区人民法院创新驻庭执行“撬动”执行难题

  本报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高阳 仇国伟
  在岚山区活跃着这样一支执行团队,他们以前身穿法袍、坐堂问案,现在承担执行任务,四处查找被执行人,他们虽然只有7个人,但是是人员齐整的精干执行团队,包含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3名,执行过程中,由执行团队长统一指挥、灵活调配。
  他们就是岚山区黄墩法庭执行团队,成立仅一年,分流岚山区人民法院机关执行案件497件,占同期全院执行案件的37.1%,执结420件,将平均办案天数减少47.2天,自动履行率提高到33.6%,在岚山法院5个执行团队中考核成绩位居第一,以高效的执行力彰显了大威力。
  一直以来,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大多是在法院机关办理,该院辖区八个乡镇,其中巨峰镇、中楼镇、黄墩镇、高兴镇位于岚山区的北边,距法院路途较远,往返需半天时间,执行法官、偏远乡镇的执行当事人来回奔波、耗时费力,影响执行效果。
  创新是解决困境的有效途径,为解决距离带来的执行困境,该院转变理念,以便民、高效的乡镇人民法庭为依托,于2018年5月,在地处北四镇中心的黄墩法庭创设了黄墩法庭执行团队,周边辐射半径30公里,开启了驻庭执行的执行新模式。
  中楼镇刘家峪王某,家距岚山区法院80余公里,自认为法院鞭长莫及不会找到他,多次传唤拒不到庭。黄墩法庭执行法官先后四次“上门找人”,将王某拘留后第二天,王某家属便将执行案款如数交齐。
  通过有效采用早上、夜间登门执行的“游击战术”,该团队成立以来累计拘传被执行人133人次,拘留被执行人45人次,达成执行和解175案件。
  此外,化解涉乡镇、村居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离不开驻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居等的支持与配合。以往,限于北四镇路途遥远,法院机关执行法官缺乏时间、精力与辖区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影响了执行联动机制作用的发挥。驻庭执行以来,黄墩镇法庭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构建和完善乡镇层面的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节省了执行人员大量精力,也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针对辖区百姓彼此熟悉或多为亲戚、好面子的特点,黄墩法庭对经多次走访传唤拒不到庭或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专门制作失信被执行人通报,到被执行人所在村居张贴,并利用乡村集市进行集中曝光,敦促被执行人履行裁判义务。2018年以来,该法庭累计曝光被执行人1102人次,占全院失信曝光总数的35.6%,集中大集曝光15次,张贴敦促履行通报52期。通过这种就近集中失信曝光措施,促使了一批案件有效化解。
  黄墩法庭执行团队除扎根基层法庭开展“游击战”执行外,也经常参与法院执行局组织的“集团作战”。在“集团作战”中,黄墩法庭执行团队可联动周边乡镇人民法庭警力予以配合,充分发挥了属地优势,带领集团军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进行拘传、拘留,带动执行质效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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