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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第二季度门诊特殊疾病集中申请病种鉴定

  本报讯(记者 滕伟伟)6月13—14日,市医保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全市第二季度集中申请的2792份病历资料进行鉴定,本次鉴定是在前期集中申请、材料受理、现场体检的基础上进行的。鉴定全程集中封闭,鉴定标准全市统一,鉴定结果于2019年6月19日开始公示,公示结束后,通过人员领取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证,7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病医保待遇。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管理服务工作,更好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事项,市医保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扩大居民门诊特殊疾病鉴定即时申请病种范围,将抑郁症(系统治疗三个月以上)、孤独症(自闭症)、生长激素缺乏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性早熟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取消职工和居民严重精神障碍门诊特殊疾病起付线,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增加集中鉴定频次,职工和居民门诊特殊疾病集中申请病种鉴定频次由每年办理两次调整为每年办理四次,使参保人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逐渐提高。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统筹基金支付能力和参保人员疾病的变化适时调整特殊疾病病种范围,逐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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