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厉亚萍)日前,山海天两城派出所依法对辖区企业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包装公司雇佣外地流动人口3名(分别为吉林籍、河南籍、湖北籍),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决定给予该包装公司责任人王某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山海天加大对辖区管控力度,积极排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作。对于单位及房屋出租人不及时办理流动人口申报登记情况的,一律从严处罚。
山海天民警提醒,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或“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据实填报流动人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