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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庄司法所
“3+N”联调模式化纠纷促和谐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郭晓艳 通讯员 许岸冰)“他签订这个协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虽然是无权处分的合同,但是这个合同是有效的。”类似场景在三庄司法所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是“3+N”联调模式下的人民调解团队在探讨案情。
  近年来,按照“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的思路,东港区司法局和三庄镇党委政府对三庄司法所进行了规范化改造提升,高标准建设三庄公共法律服务站,健全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庄司法所在“警司访联调”“大嫂调解”工作开展已相对规范成熟的基础上,开展了警务助理兼任人民调解员工作,聘任每村的警务助理兼任人民调解员,实现镇级“警司访联调”向村级“警民联调”的拓展和延伸,做到了调解组织和人员队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量日益壮大。
  为推进镇域社会治理能力的再提升,三庄司法所在履行职责、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的过程中,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3+N”联调模式:3,即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一村一法律顾问+村干部;N,即和案件相关联的一切组织单位或个人。针对不同情况的个案,“3+N”灵活组合成不同的个性化、专门化的调解团队,从案件事实情况掌握、法律原则方向把握、化解方案程序操作等方面入手,更加精准、高效地分析案件的关键症结、重点环节,寻找化解突破口,形成了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村干部协助调查了解案情事实、相关站所及人员对专业知识进行补充、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居中调解的联调模式,为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和成功率、实现“案结事了”打下坚实基础。
  人民调解员老申说:“我做调解员已是第5个年头了,积累了一些调解技巧和方法,但对于不经常使用或者新修改的法律还有些拿捏不准,有了法律顾问的参与,很好解决了这些问题”。
  据了解,“3+N”联调模式摒弃了以往调解员“单打独斗”的调解方式,充分发挥村法律顾问熟悉法律、村干部熟悉村情的优势,为案件“出谋划策”,实现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力量高效整合,矛盾纠纷化解处置质效全面提升,这是对“警司访联调”“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再拓展、再延伸。截至8月底,三庄镇人民调解委会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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