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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0月28日经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11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定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方便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于12月28日组织召开《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
  《条例》共八章一百一十条,主要规定了物业服务区域划定、业主和业主组织的权利义务、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制度、物业使用维护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制度和亮点包括:坚持党建引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高效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基层行政监管职能;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保障业主自治权;加强对物业服务人的规范管理,构建良好的物业服务机制;加强对物业使用维护的监管,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稿件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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