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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三合一场所”火灾防范安全提示
  

本报通讯员 赵庆航 报道
  本报讯 2月16日,山东德州禹城市一蛋糕房发生火灾。据悉,该建筑为三层砖混结构沿街门头房,主要着火物质为一楼蛋糕房内的包装盒和机器设备等。德州市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施救,在二楼、三楼救出8名被困人员,送医院抢救。
  沿街店铺发生火灾的隐患不容忽视,以往的案例触目惊心、历历在目。为何沿街店铺火灾频频发生?总结以往悲剧发生点都有个共同特征,即他们都是集生产、生活、储存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这种场所极易发生火灾,并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对此,消防部门提醒:
  生活经营要分开。统一规划的商铺门面内,不要设置人员住宿等场所;村居民自建房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的,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应使用防火隔墙、防火隔板、防火门等进行完整分隔。
  疏散通道要畅通。商铺内不要堵塞、锁闭、占用疏散逃生通道和逃生出口;在疏散逃生通道、外窗上设置卷帘门、铁栅栏、防盗网时,应预留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人员生活、住宿的区域应当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用火用电要规范。用火用电要加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电断;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敷设,切实做到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在屋内为电动车充电,特别是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和插线板。
  消防设施要完好。商铺内安装有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的,要经常检查测试,确保完整好用;商铺经营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消防设施维保;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的,应安装简易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灭火毯等常用消防器材,尽可能降低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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