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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本报通讯员 刘文静 王友婷 报道
  本报讯 3月15日是第3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莒县市场监管局、消协、发改局、工信局、盐业公司、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和商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通过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现场为消费者释疑解惑,并设立投诉台,现场办理消费者投诉,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执法人员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到药店、餐饮店铺、超市等进行执法检查,排查假冒伪劣产品,向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倡导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购买放心、安全的商品。
  “我们社区将继续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关于电梯安全、压力容器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增强群众的维权消费意识,打造放心消费示范社区。”城阳街道同心社区党总支副书记董学芹告诉笔者。
  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2019年以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获的假酒、过期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等假冒伪劣产品2300余件,在龙山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厂进行了集中销毁填埋,涉案货值10万余元。
  据了解,2020年以来,莒县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236件,所有投诉举报均按流程分流转办,办结率为100%,办理结果满意率为95%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24万元。与此同时,全县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活动,已创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60余家、市级56家、省级3家,确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8家。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活动,以商场、餐饮店、社区、街区、特色小镇为重点,严把商品和服务质量关,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落实消费者投诉举报24小时回应机制,让消费安全放心无忧。”莒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张秀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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