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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高养老服务补助标准

  新华社济南3月24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获悉,山东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对养老服务相关补助标准进行了提升。
  其中,山东明确,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至9600元提高到8000元至12000元,每张租赁建设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2400元至4800元提高到3000元至5000元。
  此外,在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标准方面,山东对一星级及以上民办和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由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
  同时,山东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提高了100%。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取得高级工、技师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山东的奖补标准由1500元、2000元分别提高到3000元、4000元。另外,山东还根据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变化,增设了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补贴,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补。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孟强介绍,山东是老年人口大省,全省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约2400万人,老年人口总量居全国首位,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而提高养老服务补助标准,是山东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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