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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解
  

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王伟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岚山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耐心调解,被告李峰承诺按期归还原告王团的借款。
  据了解,原本一起共事的被告李峰与原告王团甚是投机,似兄弟一般。后来李峰在银行贷款需要担保人,王团毫不犹豫为其担保。2020年,李峰的贷款还不上了,银行催着两人还款,可李峰实在是没有钱,找王团帮着还了好几期利息。本金到期后,王团二话没说,又给李峰转账20万元用于偿还贷款。王团了解到李峰有一定经济能力但花钱无度,根本不考虑还钱的事,给王团写了张借条就没了下文,王团多次找李峰协调还款未果,遂将其起诉至岚山区人民法院。
  该案受理后,调解员经过多次沟通后,李峰提出在三年内分批偿还借款,王团也同意该还款方案。但到签协议的当天,因李峰没有主动上前打招呼,而是一副冰冷的模样,王团又拒绝和解,调解工作回到了起点。见状,同调解员一起负责该案诉前调解的法官助理秦苗苗赶紧把两位当事人分到两间办公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二人念及旧情,由李峰主动电话致歉,王团再次愿意和解,愿意给李峰时间慢慢还钱。两人都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李峰承诺,一定会按协议约定按时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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