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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第二批共享停车位
免费提供停车泊位1124 个

  全媒体记者 费洪芹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盘活停车存量资源,提高停车设施利用率,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第二批共享停车单位的公告》,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华方医院等27家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提供免费共享停车泊位1124个。
  共享停车单位周边,有停车需求的车辆,仅限7座及以下小型汽车。共享模式为“非固定车辆共享”的车位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对外共享;为“固定车辆共享”的车位按共享停车协议约定的时间开始对外共享。非固定车辆共享:在共享时段内,驾车到共享车位入口,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车,共享停车位满时,停止共享停车;固定车辆共享:有停车需求的市民到共享单位签订共享停车协议,明确停车时间和要求,共享单位将市民车牌号通知管理人员或录入自动识别道闸系统,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有序停放、驶离。
  为保障共享停车单位的正常秩序,共享车辆严格遵守停车管理要求,按规定时间、地点停放,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共享单位有权取消其共享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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