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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试运行

  全媒体记者 裴颖 报道
  本报讯 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等有关要求,2021年12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关于日照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通知》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试行,试行期满后根据情况另行公布。
  《通知》指出,我市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学科类培训,45分钟时长的课时培训基准收费标准核定为:义务教育阶段10人以下班型35元/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26元/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7元/课时·人次;上浮幅度均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在上述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实际培训课时时长多于或少于45分钟的,培训机构应按比例折算,相应提高或降低课时收费标准。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培训机构收取的学科类培训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其中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
  同时,培训机构需按规定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明确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课本费、材料费等其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变相超过本《通知》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此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等信息,应按要求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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