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尚立 报道
本报讯 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城市管理领域的约束作用,近日,我市积极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日照市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宣传贯彻工作,重点宣传《日照市沿街商铺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做好沿街商铺信用监管试点道路及沿街商铺基础信息归集等工作,力求打造社会共管、商户自管的良好局面。
日前,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手拿《沿街商铺信用管理告知书》《日照市沿街商铺信用监管实施方案》,主动给商户普及沿街商铺信用监管相关规定,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为商家讲解信用管理知识,耐心解答商家提出的问题。同时,对各沿街商铺进行指导和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商铺存在店外经营、占用店外公共场地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予以纠正并提出整改要求。
推进沿街商铺信用监管试点需要持续加强部门联动,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日照市沿街商铺信用监管实施方案》,督导各区县对纳入试点范围的道路,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根据商铺履约守诺情况,实行信用加减分管理。同时,该局督导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属地社区,设立沿街商户信用积分公示栏,对沿街商铺信用得分情况进行公示,不断完善沿街商铺信用监管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沿街商铺信用监管在日照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