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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跨界融合 共育专业人才
  

林凡东
  今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开始施行。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鼓励职业学校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质量评价、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相关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机制”。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职业教育作为实现技术技能人才有效供给的重要一环,是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职业学校如何在专业建设方面贯彻落实这一法律条文?如何建立一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升级的技术技能人才大军?校企如何共育高素质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通过丰富跨界人才培养理念、明晰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构建专业教学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和教学资源、打造专业教学团队、形成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等方面构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能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这些问题。
  丰富专业人才培养理念。根据专业人才知识、能力和素养的需求,确立“产业需求导向、校企协同育人”的跨界人才培养理念,促进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的紧密对接。
  明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对接岗位职业能力要求,培养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构建多维化专业教学体系。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紧密对接岗位,适应技术快速更新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构建包含专业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教育体系的多维化课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校企双主体育人,通过中国特色学徒制等项目构建工学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和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开展合作,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企业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形成校企融合度高,人才培养模式高效驱动人才培养过程的良好氛围。
  搭建专业人才培养平台。通过与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专业联盟、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在招生就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设、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质量评价、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以及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形成专业与产业互动、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新局面。
  打造结构化专业教学团队。通过行业组织、企业共同参与的青年教师培养、双师素养认定、骨干教师提升、专业带头人工程,依托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艺传承平台建设,加强教师专业化培养培训。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校企共同打造一支高水平结构化的专业教学团队。
  形成完善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通过校企共同组建专业建设委员会,共同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技能培训等工作;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校企合作评价机制,促使双方资源、技术、管理与文化的互动和渗透,在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享人才资源、共同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服务等方面密切合作,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三大职能;建立师资互培互聘机制,让学校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进入学校任教,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技能传承等工作。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发布实施夯实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法治基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承担起共建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共育专业技术技能人才这一历史使命,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待转化为职业教育“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日照市农业学校项目办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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