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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照市沐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日照市沐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已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企业年报。通过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协助查询,上述企业税务状态为“注销”、“非正常”、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者缴纳税款为零;缴纳社保情况为未参保登记或者超过一年未缴费。经现场核查,在企业登记的住所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证实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你单位在开业后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和电话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依法公告。《行政处罚告知书》已通过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 amr.rizhao.gov.cn/art/2022/6/14/art_86740_10298783.html)进行公告,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上网查收,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收《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于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附件:日照市沐风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9家拟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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