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坚持刀刃向内,出台文件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
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以前办理客运经营许可业务,要先后到审批、交通等多个部门,现在只要到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就能一次办好。”如今在日照,道路客运经营许可业务只需由审批部门通过“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即时向交通部门传递信息,两个部门约定勘验时间,即可实现业务当天办结。
看似简单的流程放在过去,申请人需向审批部门提交申请后,审批部门还需要向监管部门发送征求意见的文件,前后需要五六天时间。
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市坚持改革创新,勇于刀刃向内,近日,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日照市建立“八同步”机制规范审批监管协同工作方案》,围绕清单完善、政策制定、审前会商、现场勘验、批中公示、批后推送、责任落实、市县推进,打造“八同步”审批监管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无缝衔接。
清单同步完善。7月底前,市级和县级审批监管互动边界清单在日照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对外公布,并根据事项清单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同步制定。对于我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起草制定涉及行政许可的规划方案、产业政策等文件,行政审批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建议。
审前同步会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且复杂程度较高的项目,在开展审批工作之前的5个工作日内,行政审批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人员会商。
勘验同步参与。对于技术标准、人员资质有特殊要求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同步现场勘验、技术论证,并对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批中同步公示。对审批过程中涉及到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均需公示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同一时间通过部门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批后同步推送。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的处理信息要通过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同步推送。
责任同步落实。对因审批监管分离造成的政策标准不统一、职责边界不清晰、信息推送不畅通等问题,由行政审批部门牵头,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5个工作日内研究解决办法并立即整改。
市县同步推进。建立市县两级审批监管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市县两级审批监管协同工作联系,实现市县共用一个系统,共享审批监管信息。7月底前,完成县级审批监管互动系统功能开发完善,并上线试运行。
“八同步”机制贯穿于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是我市着眼于审批监管协同互动的创新性举措,使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职责更加明确,既能各司其职,又能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