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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农业农村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获表彰

  全媒体记者 卢昱东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传来喜讯,五莲县农业农村局获评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称号。
  2023年以来,五莲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培育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全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有力推进了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发展。
  该局推进了农村财务信息化建设,聚焦村级债务并对部分重点村进行了专项审计,制定了《五莲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办法》,工作成效被省“三资”专项整治专班第6期简报全文转发,合同清理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建设工作获国家级试点批复,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专项整治工作在省推进会议上做典型经验发言。去年全县新增市级以上示范社(场)46家,省级示范场1家。全年完成了4.2万亩上级分配农业生产托管任务。争引新型经营主体能力建设等各类项目资金960余万元,占全市70%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做法被《农民日报》摘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和社会化服务工作在全省会议上做典型经验发言。构建农村“信用+”体系,统筹推进美德山东和信用山东建设获省级试点,丁家楼子村等5个村入选全省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五莲茂腔入选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汪湖镇大湖村先后获评乡村治理省级示范村、国家级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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