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付仁俊 报道
本报讯 4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情况向社会发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仲强、副市长滕厚军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迟玉国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我市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四入”决定要求,强化法定责任落实、执法司法适用、普法学习宣传和监督检查,共同推动条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为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发布,《日照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坚持立法为民,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进行规范,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对美好人居环境的向往,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制定出台的有关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分别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