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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韩越、袁媛撰文指出,新征程上,要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社会参与面较窄、参与形式单一、服务模式创新不足、服务承接主体数量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这些问题在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还需进一步探索解决,特别是应在以下方面重点发力,为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创造条件。
  首先,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利用城市更新契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设,补齐公共文化设施短板;鼓励合理利用文化广场、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等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在此过程中,提升文化标识度和文化感知度,将文化元素以适宜、多样化的形态植入文化空间,拓展生动鲜活的文化服务新场景,延伸文化服务触角、提高文化服务品质,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个性化文化服务相结合。
  其次,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充分总结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中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模式,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发展态势。以更加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的合力。优化对承接主体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价办法及指标体系,健全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群众满意度常态化动态测评体系和反馈机制,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新需求新期待。
  再次,不断改革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机制和方式,积极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社会化服务主体。一是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和规范化运作。二是健全支持社会化运营的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制度、公共文化服务免费或优惠提供制度,优化收费服务、流程和定价方式、收益计算、收益分配等内容。三是建立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引导扶持政策。实行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激励机制,制定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的经费测算标准,充分尊重文化运营中智力投入的价值,帮助运营机构吸引和培养人才。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活力。
  ——《经济日报》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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