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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开区法院
成立诉源治理指导室

  全媒体记者 胡颖 通讯员 姚欣 报道
  本报讯 4月19日,日照经开区法院诉源治理指导室成立。该指导室设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由该院选派1名专业人员作为指导室负责人,统筹指导诉源治理工作。
  诉源治理指导室的成立,是该院扎实推进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该院强化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日照经开区法院根据辖区实际,依托“管区—街道—区”三级架构,创新“三级过滤、双向推送、一体化解”的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该院按照“简易矛盾管区调、复杂矛盾街道处、重大矛盾区级解”的分级方式,对矛盾纠纷进行层层过滤。在管区,建立“掌上诉源治理指导点”,选派10名员额法官,入驻诉源治理工作微信群,点对点指导全区10个管区诉源治理工作;在街道,设立诉源治理指导站,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作为指导站负责人,协调各管区指导法官,配合街道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在区级,成立诉源治理指导室,统筹指导区级诉源治理工作。
  依托321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矛盾纠纷在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法院之间实现双向推送。三级过滤调解未果的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审理;未经调解直接起诉的案件,法院加强立案前调解引导,提高人民调解首选率。基于该项机制,形成矛盾纠纷提前预警、共同分析、协调共处的良性循环,多种法治力量联合施力,实现矛盾纠纷一体闭环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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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诉源治理指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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