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卢昱东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鑫达宇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管女士到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业务,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未提供车辆行驶证。经了解,该公司运输车辆还在预订当中,尚未取得车辆行驶证。但该公司已与其它公司签订合同开展业务,若不能及时办理许可手续,将会影响公司信誉,造成经济损失。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款,在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启动“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容缺受理”服务。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签署《拟投入车辆承诺书》,承诺在180天内购置车辆并投入运营,即可先行办理业务,申请人在承诺的期限内补正缺失材料即可。通过“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容缺受理”审批,管女士当场办结业务,申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
今年以来,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化“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容缺受理”服务模式,用“审批更快、办事更简、服务更优”的标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