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人大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任后监督——
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近年来,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简称“两官”)任后监督,一直是岚山区人大常委会努力解决的重要课题。
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关切更加强烈。岚山区人大常委会如何延伸和拓展司法监督渠道,从考察、任命延伸到任后履职情况的监督,把人大司法监督深入到法检“两院”内部,实现任前监督和任后监督有机统一?
立足于人大司法监督这一重要职责,岚山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自2017年以来持续探索、深化“两官”履职评议。
2017年3月,岚山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组织开展“两官”工作评议。同年12月,制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2018年4月,启动对岚山区法院10名员额法官的评议;
2019年9月、2020年7月,分别对8名员额检察官、14名员额法官进行了评议。
至此,岚山区人大实现届内首次对“两官”评议全覆盖。
在总结上一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岚山区人大常务委员会积极探索评议新模式,于2022年12月开启了新一轮“两官”履职评议。
新一轮“两官”履职评议,岚山区人大常务委员会首次对院长、检察长之外符合条件的“两官”全部进行年度评议,最终确定区法院24名员额法官、区检察院13名员额检察官为评议对象。
为扎实做好评议工作,常委会成立了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两官”评议领导小组。
如何确保评议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评议过程中,岚山区人大“两官”评议领导小组先后与区“两院”领导、部分同事个别谈话,了解情况;对每名被评议对象随机抽取2个主办案件,通过上门走访、组织座谈、电话询问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案件代理律师、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对象的看法、评价及建议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同时,该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各位委员实地调研,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常委会相关委员,开展了“两官”履职现场视察评议、旁听庭审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反映和“两院”工作情况、“两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面深入地掌握真实情况。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对“两官”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
评议结果与专业评查、视察评议得分相结合,按比例折算赋分、确定评价等级。评议结果书面反馈区法院、区检察院,由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通报,向被评议对象本人反馈,并在一个月内上报整改情况。
经过两轮对69人次“两官”履职评议,持续激发了“两官”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促进其补齐问题短板、提升能力水平,推动“两院”阳光司法、公正司法,真正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