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高飞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司法部下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山东省五莲县公证处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五莲县法律援助中心深化推进县域“1+2+N”法律援助惠民生工程,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三个蝶变”:由中心“单枪匹马”到“全员参与”、由“坐堂等案”到“主动出击”、由“点少面窄”到“全面开花”,形成了覆盖县域“大法援”新格局,做到“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哪里、法律援助就跟进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