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牟艳霞 通讯员 姚欣
“听证人员都已到场,身份已核实完毕,听证会可以开始。”
5月22日,在日照经开区法院一会议室内,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听证会正在进行。办案法官、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日照经开区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信访部门相关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围坐在一起,参与听证。
法院在实施执行、拍卖等程序的过程中,当事人有时可能存在异议甚至不能完全理解。召开执行听证会,将各方当事人的疑问依法给予耐心释明,再辅以职能部门的专业解答、客观评议,有助于案件纠纷的实质化解。执行听证会的初衷便在于此。
听证会一开始,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执行实施过程,接着,被执行人代理人陈述了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对于被执行人代理人提出的问题,涉及该领域的听证人员从专业角度当场给予解答、评议,并提出建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通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专业释明后,我感觉案涉土地的性质就很明确了。”
“劝被执行人尽快解开心结,自觉履行判决结果。”
听罢各方解释,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发声。
“我听明白了,也理解了,回去后我会跟当事人沟通、解答。”被执行人代理人说。
整场听证热烈有序,形成明确的听证结论,达到了预期效果。
“参加执行听证,是检察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事后监督,这很有意义。”听证会后,日照经开区检察院给予积极评价。
召开案件执行听证会,并邀请检察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监督,是日照经开区法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案件实质化解的创新之举。今年以来,该院已成功召开案件执行听证会3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