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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本报通讯员 陈金亮 报道
  本报讯 日前,莒县法院洛河法庭联合碁山法庭干警来到洛河镇大集,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旨在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群众知晓率,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活动中,该法院干警们通过向沿街商铺及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页、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远离有组织犯罪,并积极投身到反有组织犯罪的斗争中来,共同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页近2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增强了群众防范黑恶犯罪的意识和能力。
  莒县法院将持续拓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途径,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积极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切实助推平安莒县、法治莒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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