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林瀚
近日,市检察院、五莲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驱车前往两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家中,将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动救助的8.4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其家属手中。
5月22日,魏某某因其案件赔偿款执行情况,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接访人员经调阅原始卷宗审查发现,该案被告人倪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逃逸)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判决生效后,法院经过两轮执行,但因倪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被害人魏某某及其家属均未获得有效赔偿。
随后,工作人员带案下访,到魏某某所在村居调查核实。经调查,魏某某家中尚有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还有正在上学的孩子,生活非常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工作人员关切询问老人的家庭生活状况,鼓励老人重拾生活信心,并将3.7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老人手上。
之后,工作人员又马不停蹄前往另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祝某某家中。祝某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因重伤抢救无效死亡,亦未获得被告人有效赔偿。祝某某离世后,家里留下未成年姐弟俩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姐姐考上了大学,弟弟刚上初中。在村委干部和第一书记的见证下,工作人员将4.7万元救助金交到孩子手中。
今年以来,五莲县检察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救助困难群众2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