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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经开区发布湿地领域《司法保护令》

  本报通讯员 张丽霄 徐晓帆 报道
  本报讯 7月29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发布湿地领域《司法保护令》,并在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核心功能区域立牌公告,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日照傅疃河口国家湿地公园是日照市首座国家级湿地公园,环境优美,生态资源丰富,河流、滩涂交错,湿地率达94.26%,吸引丹顶鹤、鸳鸯、苍鹰、白鹭等37科73种鸟类在此栖息,天鹅、火烈鸟等多种留鸟、候鸟曾在这里落脚越冬。
  《司法保护令》将从系统性保护出发,围绕土地林木、野生动物、基础设施保护等方面,依法提出禁止非法开垦、砍伐、采土;禁止非法使用毒药、麻醉药、猎夹等工具猎捕;禁止在湿地保护区排放、处置剧毒物品等可能造成污染的物质;禁止拆除、损坏湿地保护区地理界标等设备;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内投放外来物种等“五项禁止”,持续擦亮“生态环境替代修复基地”特色品牌,筑牢生态环境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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