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亚楠 王飞达
近日,岚山区汾水大道陈家湖路段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半挂车相撞的事故,当事人张某受伤严重,被送往ICU急救。
负责处理案情的民警是交警岚山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刘益宁,在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伤情时得知,张某手术需要大量的血液,医生告知需要进行两次手术,而第一次手术时,自己和亲属所筹集到的血液就已经用了大半。
“在沟通中得知,当事人伤情非常重,盆骨、腿部多处骨折。当时和家属提了一句,如果需要帮忙可以随时联系我。”刘益宁回忆道,“作为执法人员,虽然讲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没有办法做到冷眼旁观,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能帮的就想着帮一把。”
7月26日16时30分,刘益宁接到张某家属的电话,当事人马上要进行第二次手术,而此时医院血库告急,亲友们能献的都献了,实在没有办法了,想请刘益宁帮帮忙。此时的刘益宁因为处理一起死亡逃逸事故,两天都没怎么休息和吃饭,但还是立即赶往最近的献血站,“献血站的工作人员让我喝了两杯红糖水休息了一会,便开始采血。最多只能献400毫升,我就献了400毫升。”刘益宁说。
由于抢救及时,张某已经顺利接受了第二次手术,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我还年轻,献一次血多睡会就能恢复过来,为伤者尽点绵薄之力,希望这一家子能早日渡过这个难关。”刘益宁说道。
出生于1999年的刘益宁,并不是第一次献血救人。早在山东警察学院就读期间,他就为患重病的同学亲属献过一次血。心怀善意,大爱无私,刘益宁始终用行动诠释着“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和一名年轻人的热血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