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郑笃凯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经发局会签《关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大湿地保护执法司法力度。
《意见》围绕案件线索移送、疑难复杂案件研判等环节,建立线索相互移送、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交流会商研判等机制,明确在湿地保护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和敏感区域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在法律咨询、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相互提供支持。
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督促违法行为人开展劳动代偿、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生态修复措施。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业务交流,研究解决湿地保护领域公共利益保护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围绕生态文明、湿地保护等主题,有序开展沉浸式、立体化普法,宣传湿地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运行情况、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提高群众认知度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