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纪晓 报道
本报讯 今年以来,莒县财政局不断完善政策规定,重点围绕低保认定条件、家庭收入核算、家庭财产认定、鼓励就业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相关规定,兜住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底线。
该局进一步放宽“单人保”条件,将之前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扩大到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更多政策倾斜;适当豁免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对有重病、重残人员的家庭,虽拥有机动车辆,但确为保障其疾病治疗或残疾康复等基本生活所需,且车辆现值不高于年城市低保标准3倍的,在核算家庭财产时可予豁免;鼓励困难家庭成员就业增收,对低保家庭中参加城乡公益性岗位的、长期照护失能失智或重病重残家庭成员的等五类人员就业的,可按低保标准扣减就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