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杨辉
2021年12月15日在北京举行的平安中国建设表彰大会上,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福鑫被表彰为“平安中国建设先进个人”,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受表彰人员。
今年51岁的王福鑫,历任岚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公诉科科长、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等职务,多年来主要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千余件,无一错案、屡出精品。他先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日照市综治委全市烟草打假破网突出贡献先进个人”“日照市公诉业务标兵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等荣誉。
2007年,王福鑫加入检察队伍,“心无鸿鹄莫从检,腹有律法方可察”成为他的座右铭。他潜心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检察业务,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检察官,用实际行动忠诚地履行着法律赋予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多年来,共参与办理刑事检察案件1500余起。
“既不冤枉一个无辜的人,也不放过一个有罪的人!”在多年的工作中,王福鑫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事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老大哥”。
“为老百姓多做点事,要做他们的亲人和贴心人,不能视群众如‘陌路’,我们多麻烦点,群众就更方便些。”王福鑫坚定地说,“我们始终不能忘记检察官前边有‘人民’二字,为人民服务,传递法律公平和司法温情,才是检察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他不仅致力于严惩犯罪、维护正义,也注重保障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司法温度。”王福鑫用自己的行动在证明,坚持做违法犯罪的追诉者,当无辜百姓的保护者,做法治进步的践行者,王福鑫始终在秉公执法的道路上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