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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区住建局
危房改造暖民心
  

全媒体记者 侯庆萍 报道
  本报讯 “原来住的房子很破旧,一下雨就漏,今年通过政府的危房改造工程,住上新房子了。”前不久,家住岚山区巨峰镇西卜落村的韩子堂高兴地说。
  近年来,岚山区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聚民心、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生工程,坚持早谋划早实施,持续筑牢“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安全底线,精准施策、严把“四关”,累计改造农村危房301处,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
  强化领导,严把责任关。该局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岚山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全面排查低收入群体房屋安全情况,发现疑似危房的,由乡镇汇总上报区级部门,区级部门及时组织安全鉴定,对确实属于危房的,纳入危房改造台账实施改造,确保不落一户、动态清零。
  规范操作,严把程序关。该局严格落实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管理能力、用工量、农户自筹资金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户。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户个人申请、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区级审批、签订协议、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的流程,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公示制度。
  强化督查,严控质量关。该局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督导,健全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升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乡镇建设管理人员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提出处理建议,做好现场记录。
  专账核算,严把资金关。该局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要求,健全内控制度,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杜绝资金截留、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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