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张笑梅 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日照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在对辖区内设备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日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5月1日在辖区内启用2套区间测速设备,现已进入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将依法对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据悉,新增的2套区间测速设备具体位置分别在日兰高速公路56KM+500M—43KM+000M日照方向和日兰高速公路56KM+500M—70KM+700M临沂方向,抓拍违法行为包括:设置地点路段内通行车辆的超速、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