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法院“法律+温情”破解探望权纠纷困局
全媒体记者 王霞
法庭的国徽在晨光中闪耀,本应庄严肃穆的空间,却被一个稚嫩的声音瞬间软化——“我想穿妈妈买的新衣服上学。”8岁孩童带着渴望的呢喃,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家事审判中法律与情感交织的复杂命题。在司法天平的两端,一边是不容动摇的法律刚性,另一边是亟待呵护的情感温度,人民法官如何在这两者间找到平衡点,让法治阳光驱散家庭矛盾的阴霾,成为新时代司法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起发生在莒县的探望权纠纷,生动地展现了亲情与法律的激烈碰撞。孙某与张某曾是携手同行的伴侣,感情破裂后,经莒县法院调解离婚。按照约定,两子由男方张某抚养,女方孙某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法定探望权。然而,一纸协议未能束缚住矛盾的激化。当孙某满怀期待前来探视时,张某却选择将孩子藏匿,并做出了强制孩子辍学的极端举动,残忍地剥夺了母子相见的机会。
面对如此困境,孙某果断向莒县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虽因补充证据暂时撤回诉讼,但她对维护自身探望权的坚持从未动摇,随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母子得以短暂相聚。可矛盾的火苗并未就此熄灭,随着双方对立情绪持续升级,张某竟反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中止其探望权。至此,这对曾经的夫妻三度对簿公堂,陷入了难解的僵局。
关键时刻,承办法官张洪欣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敏锐洞察力。他深知,此案不仅关乎法律权益的维护,更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关系的修复。于是,他迅速启动家事调解程序,邀请莒县妇女联合会推荐的“大嫂调解员”加入调解团队。这些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凭借专业的心理疏导技巧,逐步消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引导他们将目光聚焦在孩子的最佳利益上,为修复破碎的家庭关系带来希望。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张某严肃阐明其行为的严重性。阻挠探望不仅侵犯了女方法定的探望权,更会对正处于人格养成关键期的8岁孩子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而藏匿孩子导致其辍学的行为,更是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莒县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果断启动司法保护程序,向张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立即安排孩子返校就读,并限期参加法院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压力下,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保障孩子正常入学。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背靠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切实可行的探望方案,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持续跟进,欣慰地发现曾经剑拔弩张的夫妻,如今能够和平履行协议,孩子脸上也重新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这起家事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刚性司法守护权益,柔性调解弥合亲情”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法院+妇联”协同解纷模式在家事审判中的显著优势。它不仅有效避免了妇女个体权益受损演变为家庭功能失调的社会风险,更为处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解纷范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