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乐沂
司汤达的《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开山之作,也是重要代表作,又名《于连》。这本书我大概初二的时候就听说过了,也知道大致剧情,在阅读原著前也看过同名音乐剧(Le rouge et le noir –L’Opéra Rock)。所以对主角的命运一直很清楚,看书的时候更多地带着一种审视的态度。
于连这个角色很有意思,是这部小说的核心,读懂了于连就大体读懂了《红与黑》。毫无疑问,司汤达对他非常偏爱,浅翻过高中时代的议论文素材,素材里评价于连“为了地位放弃自尊”。看完了书后感觉这评价就是在胡扯。于连不是没有自尊心,他恰恰是太有自尊了,于连的性格核心便是这种强烈的自我意识。
凭借他的颜值、才能和热情,他本可以大有作为。但是他被抛到了复辟王朝的环境中。于连曾看到,在拿破仑的时代,像他一样的青年可以凭借才干得到应有的地位,这促成了他的自由思想和坚定意志。但当他成长起来,却处在贵族垄断权利和地位的时代。时代给了他广阔的心胸,但没有给他有利的时机。于连痛苦地意识到:他才华横溢,但只因为自己是个平民,便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这让于连形成了自卑又自傲的性格,他有强烈的平民意识,仇恨贵族。为了把自己拉到和贵族平等的地位,实现自己应有的价值,他试图飞黄腾达。但受社会限制,他不得不采用常人觉得卑鄙的方式。他的奋斗带有对统治者的挑战色彩,因此司汤达说他在战斗,在与社会为敌。这一层次上,于连是复辟王朝时期小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代表了被贵族压得喘不过气来,苦闷而富有活力的青年资产。
但于连也有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正是这种与众不同,使他在贵族,在其他资产阶级中都显得格格不入。
绝大多数青年资产想要往上爬,是为了得到金钱和权力。如果于连也是如此,那他就不会迎来最后的结局了。在朋友富凯找于连合作时,他面对大笔利润,拒绝了;在贵族向他表示好感时,他本可以借此上位,但他还是拒绝了。归根结底,于连抱有对生活无比的热情,他追求的是自尊,是更高的精神境界。他的功利,他的野心,他的不择手段,归根结底,都只为这一个追求服务。
这是于连性格的第二个层次,他是个精神生活的追求者,只不过是这种追求在外界影响下包裹成了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他真正向往的是山巅的视野和鹰隼的力量。
因此,他并非真正的不择手段,他无法忍受被他人看不起的感觉,也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当他做了有背自己的原则的事时,他难以忍受。他并非真正的不讲道德,他必须将自己的一切卑鄙行为包装成“战斗”,为自己找到一个应扮演的角色,他才能付出行动。他只是把这些看作向更高目标跃进的杠杆,他把自己对生活的激情放在了第一位。于连等待死刑的一段,他的这种精神内核展现得最为明显。他的野心泯灭了,和玛蒂尔达的爱情(由野心而起)也消失了,重新回到了与市长夫人的心灵之爱中。
这种激情是一种不幸的激情,因为这使他又区别于一般的资产阶级。一般来说,在于连所处的社会环境下,新兴资产阶级要想得到幸福生活,只有像富凯一样做个商人,或者是依附于贵族势力。然而前者仍然饱受社会不平等的折磨,后者又卑躬屈膝主动交出了尊严,成为了维护复辟王朝的分子。显然,这两条路都不能被高傲的于连所接受,他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道路。通过自己的战斗,取得平等的他应该有的一切东西。这相当于打算颠覆贵族的权威,颠覆旧社会的秩序。
于连身上的阶级烙印因而比其他人更明显,贵族想要打压他,他不允许自己背叛自己的使命,因此他必须死。在故事最后,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他开枪打伤老相好玛蒂尔达夫人。此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和贵族之间永远存在差距,就算玛蒂尔达夫人把他救出来,他也无法在精神上实现与贵族的平等。因此他选择伏法,结束自己悲剧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