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畅 报道
本报讯 近日,日照经开区在全市首推高层次人才举荐制,充分调动企业引才育才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参与度与获得感,构建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
高层次人才举荐制是指在区级人才工程申报中,设置一定配额,对为经开区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引领力、产业带动力的人才,经企业主要负责人举荐、组织考察后直接认定入选相应人才工程。
举荐工作由日照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举荐配额控制在当年区级人才工程选拔数量的20%以内。举荐人从经开区上年度地方纳税额5000万元以上且保持增长或人才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中产生。被举荐人须在日照经开区全职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术技能水平、业绩贡献突出,并符合相应人才工程管理办法的基本选拔条件。
为推动政策有序实施,日照经开区还建立起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被举荐人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品行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经查实后坚决予以退出,停发并追缴已资助经费,取消其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权利,取消其申报各级人才计划的资格。因举荐人虚假举荐、未尽职履责等问题造成举荐不实的,取消其举荐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