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达 杨宝红 王政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一面印有“执行有力,高效为民”的锦旗送到了莒县法院执行一团队干警手中。“真的非常感谢法院的干警们,在我申请恢复执行后很快就帮我执行到位了!”前来送锦旗的来某真诚地说道。
来某与姜某离婚纠纷一案,莒县法院经审理后于2015年8月判决被告姜某给付原告来某经济帮助人民币10万元。判决生效后,姜某未履行义务,来某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当时姜某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6月,来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立即进行线上财产查控与线下调查,发现姜某长期居住外地且没有具体线索、名下银行卡无存款、无车辆、无不动产。干警多次联系姜某,其态度不端正且多次拒接电话。
经过努力,干警们最终查到姜某名下使用频繁的银行卡与财付通,并予以冻结,同时积极耐心地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个人和子女的影响,最终,姜某将全部案款交付至莒县法院,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