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秦钊 报道
本报讯 近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调研评估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为全面了解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出台的11部实体性法规的实施情况,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把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全省率先部署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
活动采取问卷调查、部门自查、交流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分别对11部实体性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评估。此次调研评估的实体性法规中,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7部,环境保护领域3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1部。
从评估情况看,随着我市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一系列地方性法规的颁布实施,全市法治体系逐步健全,相关领域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地方性法规实施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要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更加有效地发挥地方性法规引领推动作用,还需要各级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起来,从思想理念、体制机制、工作举措上抓好推进落实。据此,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工作的决定》。
这是我市法治建设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彰显地方性法规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提升法治日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作出后,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监察、司法机关将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构建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新格局,确保地方性法规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使法规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过硬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