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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人民法院下沉执行力量为民服务

  本报通讯员 王铭浩 王政 报道
  本报讯 “这不做生意失败,又加上前段时间因身体原因住院治疗,两个月都没有经济来源,15万元加上利息,对我现在来说确实很难,但这些天我凑了5万元先付一部分,剩下的我想分批给你。”听到被执行人这么说,申请人叹了口气,“如果你早点和我说明情况,我也不会这么生气,走到法院执行这一步。”日前,莒县法院夏庄法庭在庭上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吐露心扉,法庭在听取了解双方矛盾点后,从中调解,最终当事人心结化解并握手言和,达成了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莒县法院立足人民法庭定位,分类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下沉执行力量,由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实现胜诉权益。南部夏庄法庭设为专门执行法庭,专辖“莒南片区”的执行案件。该法庭积极探索“开庭执行”方式,使整个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同时传唤到法庭,当庭面对面地讲明未履行判决义务的原因,法庭认真倾听双方诉求,找到矛盾关键点,从中调解促进双方都能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
  在执行一起小微企业与个人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为防止直接冻结企业账户造成经营困难,法庭将双方传唤到法庭,经过法庭积极沟通、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企业用生产的货物抵顶了欠款,双方对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开庭执行”的新模式下,该庭办理执行案件15起,执行完毕4起,达成长期履行和解案件11起,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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