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少平 报道
本报讯 今年以来,日照经开区在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探索开展全流程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该体系涵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购买、监管全过程,共包括决策、过程、产出等一级指标4项,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购买需求等二级指标18项,购买程序规范性、购买合同履约验收、资金节支率等三级指标37项。
在实行过程中,该区采取闭环管理模式,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运行开展全程监控,创新实行采购人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方式,并择优选择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
日照经开区实行预算单位自我评价、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和第三方机构专项评价为主的多元化评价体系,督促各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对照检查体系,查漏补缺,形成单位自评报告;随机抽取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抽取3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该政策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