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孙晓 报道
本报讯 11月4日,日照经开区“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揭牌成立,旨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机制,构建起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当日,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与区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签署《“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协议书》。双方将按照“引导不主导、指导不指挥、参与不干预,纠正与防范并行、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托“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作办公室”这一新平台,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行政争议化解联动机制等九项机制开展深度监督与协作。
此次“行检共治”协作模式的建立,是双方在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中的又一次全新探索。该模式将进一步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推进实现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双赢。日照经开区检察院与区应急执法局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工作衔接体制,加强有效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规范执法的良好局面,为日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