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在线投稿 -往期报纸 -常见问题 -帮助    
  文章搜索:
五莲法院市北法庭
诉前调解化纠纷

  本报通讯员 郭泓成 王阳 报道
  本报讯 近日,五莲法院市北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了19名玫瑰花农与收购商之间的纠纷。
  原告孙某、王某是玫瑰花花农,被告是某农业公司,该公司从事玫瑰花茶的制作与销售业务。被告从原告手中收购玫瑰花花朵与花蕾,并向原告出具了收据,但未向原告支付货款。2024年10月,原告二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并诉至五莲法院,要求被告某农业公司支付2022年至2024年间所欠货款。
  法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被告公司长期从原告二人所在村的多名花农手中收购玫瑰花茶的原材料。除孙某和王某外,该公司还拖欠了其他花农的货款。因被告公司与该村花农们已合作多年,花农们对被告公司老板具有一定的信任基础,法庭认为适宜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处理纠纷。
  了解上述情况后,法官迅速联系了原告的法律援助律师。双方沟通后决定,由法律援助律师负责整理花农们的身份信息及证据材料,最后一起提交至市北法庭。经律师联络,法庭及时与另外17名花农取得联系。法官向花农们建议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追回货款,花农们表示同意。
  随后,法官与被告公司经理取得联系,其态度诚恳且愿意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他表示,自己并非故意拖欠货款,只是近几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公司效益受损,现金流紧张,无奈拖欠货款至今。
  在法庭、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花农们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意向。花农们表示,可以再给被告公司几个月的还款期限,也不要求其支付利息及违约金,如果被告公司能够按照调解协议如期还款,后续仍愿意将玫瑰花原材料卖给被告公司。被告公司经理感谢花农们对企业资金困难的理解,表示一旦公司现金流紧张的情况得到缓解,便立即支付所欠货款。
  最终,被告公司与原告二人及其他17名诉前调解申请人握手言和。市北法庭根据双方的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并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确认该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该批纠纷的处理中,市北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又帮助花农们节省诉讼费用3000余元。今后,五莲法院市北法庭将继续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维护好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文评论                                        评论数()  更多>>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更多>>  日照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本市新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诉前调解化纠纷
版权所有 日照日报社 联系电话:0633-8779512